2019年最新修訂:個體戶、小規(guī)模納稅人、一般納稅人的區(qū)別?一目了然發(fā)表時間:2019-12-05 16:51 關于小規(guī)模納稅人、一般納稅人、個體戶,很多人總是分不清這三者的區(qū)別以及聯(lián)系,今天小璟就和各位小伙伴一起學習這方面的知識。作為一名會計,以后不管去到哪個公司,都可以派上用場喲! 定義區(qū)分 2019年最新修訂 何謂小規(guī)模納稅人? 何謂一般納稅人? 何謂個體戶? 還別說,很多人真不能完整說出這三者的定義和范圍區(qū)分。個體戶就不用多說了,主要是小規(guī)模和一般納稅人,我們簡單做個區(qū)分: 1 小規(guī)模納稅人: 1個標準: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≤500萬元(2018年4月份修正); 2個不能:不能正確核算增值稅的三大對象(銷項、進項和應納稅額) 不能按規(guī)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 2 一般納稅人: 1個標準: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>500萬元; 2個能夠:能進行健全的會計核算 能按規(guī)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 小規(guī)模納稅人與個體工商戶是交叉關系的,有關聯(lián),又有差別。小規(guī)模納稅人里有個體工商戶,個體工商戶里有小規(guī)模納稅人。 四大區(qū)別 三者可否互轉? 1、小規(guī)模納稅人、個體戶可以轉為一般納稅人 小規(guī)模納稅人、個體戶滿足一般納稅人條件的(見上文),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。 2、一般納稅人可以轉為小規(guī)模納稅人 2019年12月31日前,一般納稅人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(guī)模納稅人。如果轉登記后,連續(xù)12個月或者4個季度的應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,則應再次登記為一般納稅人且不得再轉登記為小規(guī)模納稅人。 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(guī)模納稅人后,如果連續(xù)12個月或者4個季度的應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,則應再次登記為一般納稅人。而且,轉登記納稅人按規(guī)定再次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,不得再轉登記為小規(guī)模納稅人。 那么到底注冊公司好?還是個體戶好? 注冊個體戶沒有強制要求刻章,沒有要求開對公賬戶…聽說還可以不記賬?免稅?避開工商、稅務部門的審查?你聽誰說的?聽誰! 1 “不記賬”之說 個體戶要不要記賬報稅這個問題,已經說過多次了,一定要!必須要!肯定要!不然后果很嚴重! 《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》規(guī)定:個體戶也得建立賬本,而且和公司建立的賬本一樣。如果實在達不到建賬標準的個體戶,也得經過稅務機關批準,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、進貨銷貨登記簿。 當然《辦法》里也說了:個體戶可以聘請會計代理記賬機構代為建賬和辦理賬務事宜。 2 “免稅”之說 這是指的個體戶月收入3萬元以下可以免增值稅。 注意:這個季銷售額9萬以內免征增值稅的優(yōu)惠政策可不僅僅是針對個體戶!是對所有符合要求的小規(guī)模納稅人,不論你是個體戶還是公司。 換句話說,如果你是個體戶,但已經申請了一般納稅人,那這個優(yōu)惠政策和你沒有一毛錢關系。 況且,除了增值稅之外,公司要交企業(yè)所得稅,而個體戶要交個人所得稅,稱之為“個人生產經營所得”,性質都是一樣的。 敢問,個體戶哪兒免稅了? 3 “免于檢查”之說 首先,個體戶每年6月也必須年報!不年報的人家還是查你! 《個體工商戶條例》第14-15條:個體工商戶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,向登記機關報送年度報告。登記機關將未按照規(guī)定履行年度報告義務的個體工商戶載入經營異常名錄,并在企業(yè)信用信息公示系統(tǒng)上向社會公示。 此外,一些開小餐館的個體戶,天天有人來檢查食品安全;一些開民宿的,搞工作室的,人家肯定查你消防問題… 4 “行政審批流程較少”之說 **,個體戶和一般公司一樣,凡是經營范圍涉及前置或后置審批的,都是一樣要辦理審批才行。 不需要審批的,全網(wǎng)上商事登記流程也完全一樣。不存在誰的流程比較少的問題。 并且,個體戶有任何工商變更事項,都和普通公司一樣,必須去工商局備案! 《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》第36條: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變更,未辦理變更登記的,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,處1500元以下的罰款;情節(jié)嚴重的,吊銷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。 敢問個體戶是比公司好到哪里?照你這樣說,是注冊公司比注冊個體戶更好了?至少我是這么認為的! 1、個體戶的名稱中是不能有“公司”二字的 想要高端、大氣、上檔次,還是注冊公司吧! 2、個體戶是不能轉讓的 如你想變更個體戶的經營者,不能像公司那樣,找到一個合適的人就轉讓出去。 因為個體戶的經營者一般是不能變更的,要變也只能是組成形式是家庭經營的,在已備案的參與經營的家庭成員范圍內變更。 3、個體戶開分店有條件 想開分店?你以為像公司成立分公司那么容易??! 一個個體戶只能有一個經營場所。 那就再注冊一家個體戶好了,不好意思,一個人只能注冊一家個體戶。那公司呢?十家、百家隨便你! 4、個體戶拉不來投資人和合伙人 個體戶的經營都是以個人或家庭為單位,你想像一般公司那樣找人投資可能比較困難,因為個體戶沒有股份之說,莫非你要人家“友情贊助”你呀! 5、個體戶的經營風險比較大 個體戶和有限責任公司的**區(qū)別在于:個體戶承擔的是無限責任。 你開一家小餐館,吃出人命了,你得用你全部身家去賠償!如果是公司呢?就以出資額為限了,不至于傾家蕩產。 6、個體戶能享受的各類扶持獎勵政策較少 因為個體戶存在的意義主要是滿足一個家庭的溫飽,至于擴展團隊,發(fā)展壯大,乃至成為行業(yè)標桿,這都不是給個體戶的要求,國家自然也沒有照顧到各基礎行業(yè)個體戶的各類扶持、獎勵政策。 所以,你還執(zhí)著于非個體戶不可嗎?那好吧!我注冊公司? |